9月4日学院召开校园网络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会议,党委副书记、院长于忠党、正处级调研员刘玉梅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刘玉梅主持。
会议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35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112号)文件精神,宣读了《校园网络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常态化自查工作任务。
于忠党对校园网络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压实四个责任,即岗位直接责任、部门内人员相互监督责任、部门领导主体责任和学院领导的领导责任。二是强化防范意识,要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做好内容审核,规范上网行为,及时备份重要数据。三是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工作,专人负责部门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通过反映具体的岗位工作和丰富的校园生活,展现广大师生自强不息、攻坚克难的精神风貌。
刘玉梅指出了校园网络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校园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