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期初安全检查暨对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期满考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院综治办发布时间:2020-06-30浏览次数:404

各单位(部门):
       在新学期开学之初,“两会”即将召开,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稳定,为学院创造良好的安全和谐环境氛围,学院综治办决定进行一次学期初安全大检查,并对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期满考核,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2月27日~3月3日。

(二)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进行自检自查,重点排查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设备,对自检自查的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报告,由学院进行整改,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新学期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三)各单位(部门)要准备书面自检自查报告和检查任务清单、事故隐患清单、事故隐患整改清单、事故隐患复查验收清单(即“四个清单”),待学院检查时一并上交汇报。

(四)在开学第一周要对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综治检查

为检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状履行情况,以此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学院综治办决定对各部门(单位)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期满考核。

(一)考核依据

1、《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

2、《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年终总评考核表》

(二)考核时间

2019年3月6~10日。

(三)考核方法

听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查阅相关材料;实地考察。

(四)要求

1、各部门(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对本部门(单位)2016年度综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主要内容:发挥部门(单位)自身的职能作用,做好本部门(单位)综治各项工作的情况,重点做了哪些特色工作;积极参与和落实学院综治各项工作情况,并提出今后工作的设想以及对学院综治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突出重点,体现本部门(单位)特色。既要汇报成绩,又要汇报问题,特别是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稳定问题要如实说明,不得漏报,并将总结材料于3月10日前上报学院综治办(院办)。

2、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综治工作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认真迎接检查。

3、学院综治办将结合此次考核工作,对学院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安全检查责任不落实、失职和渎职的部门(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

联系人:吴景禄、于风春

电子信箱:yufengchun197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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