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十一”国庆假期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全省教育系统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1〕73号)要求,现就国庆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防控责任
学院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开学和放假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9号)要求,始终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疫情防控联络员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二、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科学引导
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充分发挥学院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的媒介作用,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宣传教育,向师生员工普及常态化下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教育师生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封闭场所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常通风、公筷制、不扎堆、分餐制、“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引导师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援助,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有效预防危机事件发生。
三、严格师生出行管理
坚持“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非必要不离锦”。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离锦的,应严格履行外出请假审批制度。随时关注国内疫情发展,严禁前往国内疫情重点关注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在学校所在地活动的师生,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经审批离开学校所在地、在辽宁省内活动的,持登车(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经审批离辽师生,按秋季学期返校开学有关规定,持登车(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返校后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具体要求以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准。师生有瞒报漏报行程轨迹,未经审批擅自离锦的,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四、加强国庆假期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加强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
五、强化校园管理,持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原则上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加强校门管控措施,外来人员未经审批不得入校,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核验身份等“三项”入校防控措施,严控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制度,按照要求严抓落实、快速处理、及时上报,做到不迟报、错报、漏报和瞒报、谎报。
六、做好留校师生服务保障
统筹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后勤服务工作,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以及学院食堂食品采购、快递包裹接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服务,时刻关心留校师生的切身需求,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要安排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充实的假期。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放假安排或因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防控要求,学院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