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季学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在新学期开学之初,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稳定,为学院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和谐环境,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学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教育系统重点工作推进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院决定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双组长负责制,将春季学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落实主体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尽早谋划,精准研判,周密部署,将安全管理融入到春季学期学校工作的各环节,贯穿到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各方面。
二、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教育、安全提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通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春季防火、交通、出行、冰面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助能力。
三、组织校园风险隐患排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形成清单、立查立改;对不能第一时间完成整改的,要建档立账、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消除风险隐患,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
风险隐患排查时间:3月4日~3月8日。
风险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学生心理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和饮用水安全;教学安全,包括教室和实验(训)室的教学设备、设施、用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和体育设备设施安全;学院建筑安全;学生宿舍安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针对春季学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规律,以学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保卫处要重点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保卫人员的消防处置专业化培训,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坚决杜绝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校内机动车管理,严厉整治超速行驶、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
(二)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安全岗位职责全员化,开展知责履责活动,建立健全维护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落实到学校每一个岗位,安全工作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各单位(部门)自检自查报告和检查任务清单、事故隐患清单、事故隐患整改清单、事故隐患复查验收清单(即“四个清单”),于3月8 日下班前上报学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将责任追究贯穿到风险隐患排查的全过程,让失责必追究成为常态。对风险隐患排查责任不落实、失职和渎职的单位(部门)要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排查整治不认真,走形式、走过场,引发事故的单位(部门)要从严从重处罚,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认真落实《全省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实施方案》,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做好这一时期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实现“四个零”的目标,即:责任零缺位,隐患零漏洞,问题零容忍,事故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