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将党史学习教育覆盖各级党组织,确定5月12日为党员活动日,主题是“学讲话守初心 学条例强担当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集体外出参观,举行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仪式感参与感强的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史、锤炼党性。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学习活动
1.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学习材料参考网址:
http://cpc.people.com.cn/n1/2021/0225/c64387-32036300.html
http://www.12371.cn/2021/02/20/ARTI1613823744228513.shtml
2.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材料参考网址:
http://www.12371.cn/2021/02/27/ARTI1614409776885130.shtml
http://www.12371.cn/2021/02/28/VIDE1614475440455731.shtml
3.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www.12371.cn/2021/04/22/ARTI1619087467469356.shtml
4.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目,深入研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学习材料,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方向、找遵循、找方法,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5.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举行“党员政治生日仪式”
各党支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举行“党员政治生日仪式”,严谨制定方案,严格具体程序,严肃组织开展。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为“政治生日”在5月份的党员集体举行“党员政治生日仪式”。学院党委为每位过“党员政治生日”的党员准备了书籍。
(三)组织交纳党费
围绕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指导党员根据规定自觉、准确计算个人党费,组织党员交纳5月份党费。交费情况及时记入党费收缴簿和党费证。
党员党费交至所在党支部,党支部汇总后交至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在汇总党费后,请以转账形式转到学院党费账户,并把转账凭证、交款明细单(包括二级党组织《党费收缴证》、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分别交党委组织部、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邮箱:75170980@qq.com
联系人:赵丹,联系电话:15004228186
三、有关要求
1.学院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通知传达,明确工作要求,做好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督导各党支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认真开展活动。
2.“党员活动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支部书记为责任人。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活动日”制度及相关规定,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务求实效。
3.“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等按要求做好记录。
4.“党员活动日”工作,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和相关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