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学生晨跑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系区:
现将《关于开展学生晨跑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学生晨跑活动的实施方案
近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要求在校大学生参加到“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的主题活动中来,从2008年10月26日到2009年4月30日,每天长跑2000米,以健康的体魄迎接建国60周年,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通过5年左右时间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这项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年一代体质状况的关切和爱护,体现了对中华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
我院从2006年9月开展长跑以来,一直坚持至今,已逐步为广大学生所接受和欢迎,对磨练意志、提高耐力,强身养性起到了重要作用。许多家长为之称赞,许多企业为之叫好,许多媒体追踪报道,树立了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借助全国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东风,为使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学院提出如下方案:
一、成立晨跑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继春
副组长:杨静生
成 员:段国富 郑 毅 李晓飞 高金文 段树斌 马 超 王爱民 常会斌 刘 君 杨文升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段国富担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扩大晨跑人员范围
由原来的全院一年级班级增至二年级和五年制的三、四年级的所有班级。南区和北区毕业班因场地限制,可以暂缓晨跑,但要按时起床,因地制宜地进行晨练。
三、长跑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遵照上级部署,从国庆节后到2009年五・一节前;第二阶段从2009年五・一节后,由学院继续组织晨跑。对现行作息时间略作调整,每天晚上9�50熄灯,早6�00拉铃并开灯,6�30集合跑步。各系区要严格遵守时间,督促学生按时入睡、按时起床、按时集合,跑完规定里程,保证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以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学习和实训。
四、将晨跑纳入日常体育教学
学生晨跑的出勤和表现,要量化为分数,或作为体育课成绩的组成部分,或单独列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记入成绩册内,同时也要成为德育量化的重要部分。体育教学部要认真组织,对组织指导晨跑的教师按照1课时记入工作量,各系区要积极配合,按照每200名学生配备1名指导教师的比例(不足200人按200人统计),每天早晨计为1课时,由学生处安排1人统筹协调各单位关系,统计各系上报的出勤教师名单,每月月初报给教务处。
五、建立晨跑活动的保障体系
保卫处在6�15到7�10之间,要禁止机动车和电动车进入校园,禁止自行车在校园内骑行;后勤管理处在6�15之前负责把校园主干道清扫完毕,并保证有充足可口的早餐供应;学生处负责晚熄灯和早拉铃开灯;各系(班)督促学生按时出操,做好出操记录,合理安排检查内务的时间,并注意把晨跑与禁烟活动结合起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鼓励班主任、辅导员深入晨跑队伍,起激励和表率作用。在晨跑中,各班要服装统一、队列整齐、口号嘹亮;广播站从6�15播放节目和早间新闻,使校园的早晨充满生机和活力。
六、定期开展晨跑评比表彰活动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冬季长跑结束之后,要评选出晨跑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学院和各系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