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辽宁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办发[2009]52号)精神,现将《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纪发[2009]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该项工作开展的好坏关系到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与否,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省教育厅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根据分工各负其责,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切实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 、认真部署,自查自纠 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好自查自纠等治理“小金库”的有关工作,制定具体的治理“小金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自查、检查和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作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迎接学院组织的重点检查工作。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各单位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一个“细”字,确保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留死角。各部门自查自纠结束后,必须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于2009年6月8日前报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三、加强协调,建立制度 为确保我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治理“小金库”举报电话:3212023;举报邮箱:chttt0083@yahoo.Com.cn
附件:1.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
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家夫 徐继春 副组长:张丽文 成 员:杨静生 孙承智 梁清山 李晓东 办公室主任:李文贵 办公室成员:田金城 高金文 王 丹 李洪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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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