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09-11-20浏览次数:700
各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暂行规定
学院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