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党内“两先两优”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1-01-07浏览次数:690

 

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党内“两先两优”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近两年来,学院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2008~2009年度党内 “两先两优”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和名额

请参考《评选比例和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部

1.参评范围:全部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2.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学院党委工作部署,认真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党(总)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较强,政治核心作用明显,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整体风清气正、蓬勃向上。班子勤政、廉政、务实,能够围绕人才培养和本系区(部门)发展的中心任务,积极完善组织设置方式和管理办法,制度健全,活动规范。

4.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总)支部工作,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二级党校工作;积极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和谐院、系区(部门)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

5.切实落实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严格执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得以发挥,广大党员和教职工能够积极并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群众认可度高。

6.认真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集中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总)支部整体模范作用好。

7.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8.在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事件和群体事件。

(二)先进党小组

1.参评范围:全部教职工党小组。

2.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3.做好党小组的先进性建设工作,党小组整体和党员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本单位工作业绩突出。

4.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5.努力完成党(总)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党(总)支部做好组织发展等工作。

6.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党员、群众反映良好。

7.积极配合党(总)支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用明显。

8.在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事件和群体事件。

(三)优秀共产党员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自觉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组织决议,服从组织分配。

2.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较高的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爱岗敬业,公道正派,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工作成绩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讲团结,讲奉献,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廉洁奉公,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表现突出,能够起到骨干作用,学用情况好。

6.在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1.达到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学院党委委员、中层干部中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党(总)支部书记。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努力钻研党建理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党务工作经验丰富,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3.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在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4.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办事公道,乐于奉献,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所在系区(部门)党务工作业绩突出,整体氛围和谐向上。

5.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能够起到表率作用和重要组织作用,所负责的工作成效显著。

6.在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1.宣讲动员:请各党(总)支部认真宣讲本文件,进行思想动员,积极组织开展参评工作。

2.自检自查:请学院全部党(总)支部、党小组和全体党员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参照《“两先两优”评比活动自检自查参考标准》(见附件2),对两年来的工作等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由各党(总)支部负责组织;并请各党(总)支部在“自检自查”基础上,开展“两先两优”参评对象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3.推荐办法:拟申报先进党(总)支部的支委会以填报《先进党(总)支部推荐登记表》的方式进行书面自荐;党(总)支部确定并以填报《先进党小组推荐登记表》的方式推荐参评先进党小组;党(总)支部在对党小组提名的优秀共产党员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并以填报《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登记表》的方式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参评人选;拟申报优秀党务工作者人员以个人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登记表》的方式直接进行自荐。

4.评定和表彰: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开展考核、评审工作,确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并组织开展表彰活动。

四、其它说明

1. 填写“推荐(申报)登记表”时,请不要改动表格内容和格式,并选用宋体、小四号字;“主要事迹”栏目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请将每份“推荐(申报)登记表”打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请在指定位置签字(手签),在指定位置加盖印章。

2.请各党(总)支部将“推荐(申报)登记表”等参评材料汇总,并于11月27日前报送至组织部,包括:“推荐(申报)登记表”两份及其电子文档。

电子信箱:lnpcvtc@sohu.com

附件1: 评选比例和名额分配表
附件2: “两先两优”评比活动自检自查参考标准
附件3: 先进党(总)支部推荐登记表
附件4: 先进党小组推荐登记表
附件5: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登记表
附件6: 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学院办公室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