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2021年寒假、春节期间实行“二级值班带班”。现将值班安排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安排(见附件)。
二、值班地点:保卫处值班室(127室)
三、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要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时刻保持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逐级报告。
文章来源: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659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2021年寒假、春节期间实行“二级值班带班”。现将值班安排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安排(见附件)。
二、值班地点:保卫处值班室(127室)
三、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要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时刻保持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逐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