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20﹞1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院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既不麻痹大意,也不惊慌失措,做到精准精细、有序有力,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内传播,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二、强化校园封闭管理
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规定,严格把好校门关口。暑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工进入校园,需进行身份登记和体温测试。署假期间所有学生不得返校。
三、强化人员管控措施
在区域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大连市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和学生禁止离开大连市;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和学生非必要暂时不要离开大连。其他地区的教职工和学生一律不准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外出且离开锦州市的教职工要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家校沟通,建议学生家长和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四、做好师生旅居史调查
要全面详细调查本部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开学前30天内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特别是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以及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情况,实现全体师生员工调查全覆盖无遗漏,为秋季学期开学创造安全环境。
五、做实做细秋季开学准备工作
要利用暑期抓紧补足防控短板,抓紧储备防控物资、完善应急预案,改善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为秋季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