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8-06浏览次数:643

各部门(单位):

近期,德尔塔变异株导致的本土疫情巳波及国内多个省市,加之处于暑假期间,师生省内外流动频繁,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复杂,压力进一步加大。为积极应对疫情不确定因素,主动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巩固学院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广大师生暑假期间安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2021〕67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院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学院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及属地等各级部署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紧迫性和不确定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强化排查、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疫情防控联络员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科学引导

充分发挥学院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的媒介作用,加大科普宣传教育力度。要持续加强校内外师生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师生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封闭场所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常通风、公筷制、分餐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师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向所在社区和学院报告,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落实非必要不外出要求

要严格履行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即日起,学院全体师生原则上不离开所在驻地,非必要不出省,包括不跨省旅游、研学和参加线下培训、交流活动等。如确需出行的,要提前向学院和所在社区报备行程,旅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已出省返乡的师生非必要不外出,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四、加强师生疫情防控管理

人事处、学生处要畅通与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每名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外出行动轨迹,根据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及属地对应防控措施,分类落实出省师生返辽后的隔离方式、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重点管控地区返辽人员一律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重点关注地区返辽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期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返辽后,应第一时间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向学院和所在社区报备行程信息。学生处负责,通知已离校学生未经审批不得提前返校,并做好涉疫情地区学生的关心关注和心理疏导工作。

五、强化校园封闭管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为确保暑期疫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由保卫处负责,加强校门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核验身份等“三项”入校防控措施;外来人员未经审批不得入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确保暑期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到位。暂时停止举办室内外大型活动。

六、做好疫情防控下的返校开学准备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做好开学工作各项准备。教务处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延期开学、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处要做好分期分批返校及新生入学的相关预案。后勤管理处要利用开学前的时间,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及校内隔离场所的各项准备。

七、严明当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当前,学院中层干部换届选拔任用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学院各部门(单位)现任领导干部要忠于职守、履职担当,在新任领导干部到任之前,应无条件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将上级和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学院将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有令不行、抗拒工作安排、阳奉阴违、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