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56号)要求,为继续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谋划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现就做好教职工返校返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省内、省外重点管控地区以外的教职员工应于8月21日前返回居住地。从省外返回的教职员工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所属社区有关疫情防控隔离制度做好健康管理,未满14天的教职工应居家办公,不得进入校园。学院将在学生返校前对教职员工(含食堂、保洁、保安、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校内经营商户及施工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排查。
在重点管控地区以及返校前14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待所在地区全部降为低风险后,持登车(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回居住地,入校前一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后续管理措施根据属地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教职工进入校门时应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在校期间请佩戴口罩,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采用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工作沟通。教职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驾驶私家车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