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全力做好中秋假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根据9月15日全省教育系统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1〕73号),现就中秋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学院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开学和放假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9号)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疫情防控联络员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科学引导
充分发挥学院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的媒介作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交通安全、心理健康、反诈骗等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师生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封闭场所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常通风、公筷制、分餐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师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援助,有效预防危机事件发生。
三、倡导师生就地过节
严格履行外出请假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鼓励师生就地过节,无特殊原因不出市,如确需出行的,要提前向学院和所在社区报备行程,旅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出市师生员工返校需持登车(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省外返回的师生员工入校后,要在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
四、强化校园管理,做好留校师生服务保障
原则上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加强校门管控措施,外来人员未经审批不得入校,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核验身份等“三项”入校防控措施,严控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以及学院食堂食品采购、快递包裹接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服务,时刻关心留校师生的切身需求,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人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