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七一、迎奥运、创建示范校”学院首届“教职工十佳歌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发布时间:2008-04-25浏览次数:1702

各分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和谐氛围,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向党的生日献礼,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奥运盛会,以昂扬的士气创建示范校,推进我院“和谐校园”的建设,特举办“庆七一、迎奥运、创建示范校”学院首届“教职工十佳歌手”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安排

(一)选拔赛阶段: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庆七一、迎奥运、创建示范校”学院首届“教职工十佳歌手”选拔赛,每个分工会选出23名选手参加学院决赛。

(二)决赛时间:6月末。

二、比赛地点

教职工活动室。

三、参赛办法

各分工会请于66日前将选送参赛选手的单位、姓名、性别、演唱曲目报院工会办公室。

四、评比办法

(一)本届比赛评委由各分工会选派一名代表组成,评分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的办法进行。

(二)决赛获得前十名的选手将被授予学院首届“教职工十佳歌手”荣誉称号。

(三)评分标准:采用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其平均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歌曲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格调清新、时代感强(1分)

2、服装干净整洁、大方得体,台风好(1分)

3、音准、节奏准确无误(3分)

4、音域宽广、字正腔圆(3分)

5、声情并貌、富有感染力,表现力强(2分)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赛歌曲要突出主题,内容必须文明健康、积极向上,能够充分展现教职工的精神风貌。

(二)每个选手参赛歌曲限一首(国语)。

(三)612日由院工会组织各参赛选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