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学院工会《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宣传郭明义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振奋精神、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会工作水平、为建设国家骨干高职学院做出新的贡献。
请将有关活动的计划安排、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及时报送院工会。
院工会
附件1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总工发[2010]49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0年9月20日)
郭明义同志现任鞍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生产技术室采场公路管理员,中共党员,1977年1月参军,1982年复员到鞍钢矿业公司工作。曾先后荣获鞍钢劳动模范、鞍山市道德模范、鞍山市特等劳动模范、辽宁省希望工程突出贡献奖、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全国红十字志愿者之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郭明义同志是新时期我国企业职工的杰出代表。参加工作三十多年来,他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党的事业,立足本职岗位,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助人为乐、关爱他人,在平凡的工作和生活中作出了不平凡的事迹。他始终保持工人阶级本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工作和生活中的点滴做起,矢志不移地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他始终关心企业发展,干一行爱一行,刻苦钻研、自学成才,创新管理、提高效率。他始终视职工为亲人,热情帮助有困难的工友,主动反映工友的愿望和呼声,促进企业的和谐。他始终关注社会发展,关爱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节衣缩食、捐资助学,义务献血、奉献社会。郭明义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境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不愧为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不愧为新时期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为了学习和宣传郭明义同志的先进事迹,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在全国广大职工群众中大力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的活动。
向郭明义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的政治品质,把坚定理想信念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爱党爱国之情转化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实际行动;就是要学习他克己奉公、奉献社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做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楷模,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稳定;就是要学习他恪尽职守、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继承和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大公无私、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不断顺应时代需要,强化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始终做推动历史前进的时代先锋和行动楷模;就是要学习他心系企业、增进和谐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发扬中国工人阶级胸怀大局、纪律严明的光荣传统,坚持识大体、顾大局,增强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协作意识,正确认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根本一致性,主动为国家分忧、替企业解难,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努力维护社会和谐,始终做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中流砥柱。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国工人阶级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广大职工要把向郭明义同志学习的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全社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
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辽工发[2010]16号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
郭明义,中共党员,1977年1月参军,1982年1月复员到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工作,先后担任矿用大型生产汽车驾驶员、车间团支部书记、矿党委宣传部干事、车间统计员兼人事员、矿扩建工程办公室英文翻译等岗位工作,1996年至今任矿生产技术室采场公路管理员。
郭明义同志参加工作三十多年来,始终以孟泰、雷锋为榜样,立足本职,勤奋学习,超常工作,是一位各项工作都走在别人前面的人,有“铁山楷模”之称。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坚持常年学习,学理论、学文化、学管理、学技能,自学读完了经济管理成人本科,成为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当大型生产汽车司机,他创造单车年产最高纪录;当车间团支部书记,他所在支部是全矿标杆团支部;当英文翻译,他的口语和书面翻译能力得到了外方人员好评;当采场公路管理员,他扎根采场,坚持十五年如一日每天提前两小时上岗指挥修路,不畏严寒酷暑,化解困难险情,保证进度质量。十五年来,他累计行走采场公路6万多公里,累计献工15000多小时,相当于多干了5年的工作量。他借鉴国内外大型矿山企业公路管理先进经验,创新采场公路管理制度,使采场公路维护质量逐年上升,达标合格率实现98%,为降低备品备件和物料消耗,提升大型生产汽车和电铲作业率做出了重要贡献。
郭明义同志始终以“雷锋传人”为荣,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希望工程和无偿献血等活动。他在家庭生活并不富裕的情况下,累计为希望工程捐款10多万元,先后资助了180多名特困学生。他在职工中发起捐资助学活动,已有2800多名矿业职工参加,累计捐款近40万元,资助特困生1000多名。他坚持20年无偿献血累计6万多毫升,相当于自身总血量的10倍。他组织的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人数达600多人,献血总量达15万毫升以上。他先后7次组织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样本采集活动,共有1700多名矿业职工和社区居民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他组建的遗体和眼角膜捐献志愿者俱乐部,有200多名矿业职工参与。他发起成立的“郭明义爱心联队”和鞍山市第一支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红十字志愿者急救队,给许多家庭带去希望和信心,被人民群众称为“爱心使者”和“活雷锋”。他十分关心体贴工友,乐于帮助工友排忧解难,做了很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郭明义同志先后荣获鞍钢劳动模范、鞍山市特等劳动模范和辽宁省希望工程突出贡献奖、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全国红十字志愿者之星等荣誉称号。
郭明义同志是我省职工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是新时期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先进思想和道德风范,集中体现了新时期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学习和弘扬郭明义同志的模范事迹与崇高精神,对于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主力军力量,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辽宁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郭明义同志,就是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跟党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坚定理想信念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化作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实际行动,在促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与和谐辽宁建设中实现人生价值;就是要像他那样,继承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把工作当事业,把职责当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创新争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就是要像他那样,培养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情操,以博大的爱心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计名利,不图回报,做促进社会和谐的模范;就是要像他那样,识大体、顾大局、扬正气,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正确认识和处理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关系,以实际行动维护职工队伍团结和社会稳定。
辽宁省总工会号召全省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好宣传学习活动,在职工中迅速掀起学习郭明义同志的热潮。要把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决议》结合起来,与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工会维权工程和工会组织凝聚力工程结合起来,与选树学习宣传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郭明义式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夺取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辽宁省总工会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