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徐英杰、辽宁省道德模范贾凤姿学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院工会、质量规划与评价中心发布时间:2011-11-16浏览次数:1403

各分工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教职员工职业道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学院教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将我院师德教风建设活动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在全院教师中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徐英杰、辽宁省道德模范贾凤姿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通过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徐英杰、辽宁省道德模范贾凤姿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我院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和教学技能,建设一支严谨治学、潜心执教、精心育人、为人师表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院国家骨干高职学院建设。

二、学习内容

学习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高级教师徐英杰和荣获辽宁省道德模范的大连海事大学教授贾凤姿的先进事迹。

三、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主要采取集中宣读学习的方式进行,各分工会要利用集中学习日(111623日)组织学习,确保学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徐英杰和辽宁省道德模范贾凤姿学习活动,是师德教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学习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教育和引导全院教师做教书育人的楷模。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学习效果。激发广大教师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员工的能力和水平。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把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徐英杰和辽宁省道德模范贾凤姿学习活动与学院骨干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附件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职业中专教师徐英杰先进事迹

附件2.辽宁省道德模范——大连海事大学贾凤姿教授的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