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转发《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辽教发[2012]4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学院国家骨干校建设,根据《学院教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定于5月16日召开道德模范贾凤姿、程春梅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5月16日(周三)下午2:00。
二、地点:
锦州石化公司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全院教师、学生代表。
四、会议要求:
1、提前15分钟进场签到,在指定位置就座。
2、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关闭通讯工具。
3、各部门要组织好本部门人员按时到会,会议期间不得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