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举办“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初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院工会、教务处发布时间:2012-05-21浏览次数:1213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科文卫体[2012]7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学院国家骨干校建设,加强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学院举办“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初赛,希望全院青年教师能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个人自愿,以系部(南区)为单位统一上报到院工会。

二、报名时间:

截止到523日。

三、竞赛办法

1.竞赛内容

按文科、理科、工科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选派1名教师,每位参赛教师按照自选题目组织20分钟的课堂教学。

2.参赛对象

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510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3.竞赛实施

竞赛通过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521日至61日进行,由我院自行组织。

2)复赛:618日至629日,依区域分布分沈阳、大连、锦州3个赛区进行。我院参加锦州赛区比赛。前20名参加省里决赛。

3)决赛:79日至713日进行。

4.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见附件

附件一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附件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审标准

网址:http://www.lnen.cn/

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