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院工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工会职能,积极开展“和谐职工之家”创建活动,组织和举办多项文体活动,丰富了教职工的文化生活,较好地发挥了工会组织联系广大教职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完成了学院党委和行政交给的各项工作,为建成国家骨干校优秀学校和后示范建设作出了贡献,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条件
1.认真抓好组织建设。分工会主席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参加或列席所属部门的有关会议。分工会主席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参加院工会组织的会议和学习。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教职工入会率达100%。建立分工会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要求主题明确,记录齐全,效果明显。分工会工作做到每学年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会员花名册齐全、工作档案材料管理规范、教职工动态健康情况有记载。及时上报各类材料和报表,完成院工会布置的任务。积极报道和反馈工会工作信息。
2.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等,组织教职工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及时上解工会经费,账目清楚、手续健全。开展为人师表活动,进行师德师风教育,积极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高素质。主动把工会工作内容渗透到本部门的工作中去,积极配合或协助学院及本部门组织教职工参与教学管理、服务创新和改革,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以老带新,使青年教职工脱颖而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3.积极推进民主管理。民主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记录、有效果。参与所属部门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效果明显。积极参加该分工会所属部门的民主评议工作。积极推行系部处室事务公开,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档案、较规范。
4.切实加强维权关爱。突出维权职能,以人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维护好教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及时反映意见和呼声,为群众说话办事。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进行健康知识宣传,认真组织会员参加学院工会举办的健康知识等讲座。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有关生、老、病、死方面的工作,若有教职工患病住院手术或直系亲属去世应代表学院进行慰问安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学院工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有相应的帮扶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四自”教育,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5.开展活动丰富多彩。按要求积极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分工会应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篮球、职工广场舞蹈等锻炼活动。每年度至少举办2次文体赛事,参与率须达90%以上。
6.工作卓有成效。在学院工会举办的活动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参加市级以上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奖项。分工会独立开展创新活动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在各分工会中进行评选。院工会表彰名额5个。
(三)评选办法
先进分工会的评选采取自行申报方式。各分工会对照《学院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辽石化院工字〔2014〕3号)条件进行自评,撰写2000字左右的自评报告,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后报院工会办公室。由院工会委员会评选,报请党委研究确定。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一)评选条件
1.政治水平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工作勤奋、有实绩;工会工作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强烈;工作作风平易近人,能够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组织协调能力强。积极配合学院党政以及工会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学院党政决策;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开展工作;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工会的各项活动;工作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
3.常规工作规范。积极、准时参加学院工会干部会议,无无故缺席现象;对学院以及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分工会工作每学年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及时上解会费;做好会员发展和教育,会员花名册齐全。
4.维权到位。切实关注青年教工成长;切实关注困难职工生活与工作;切实关注女教工特殊权益;能及时把教职员工(女职工生孩子、生病住院手术、意外死亡和意外伤害等)及其直系亲属的去世情况上报学院工会,并带头慰问。
5.热心为职工服务。热心为工会会员排忧解难,为教职员工办实事、好事;与广大教职员工关系融洽,群众基础良好;深受工会会员拥护,在年度工会工作评议中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在院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和工会专职干部中评选。表彰名额8人。
(三)评选办法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由院工会委员会评定。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一)评选条件
1.政治水平高。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实绩;很好地完成学院工会和分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服务质量好。积极主动参加工会各项活动,热心为大家服务。
3.工会好帮手。大力支持学院各级工会工作;大力协助工会干部工作。
4.有序参与好。积极参与学院、工会的各项建设事业;对学院、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
5.群众基础好。得到工会会员的绝大多数的认可;得到分工会领导成员的一致认可。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为全体会员。按分工会会员人数的5%比例评选。
(三)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报院工会委员会确定。
四、评选要求
1.申报先进集体的分工会要填写“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2014年工会先进集体申报表”,整理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总结材料。
2.各分工会根据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报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并填写登记表。
3.所有申报材料于11月16日前报送院工会办公室。届时院工会将对申报先进集体的分工会进行现场考评。
五、表彰和奖励
评选的各类先进,院工会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