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身边最美劳动者”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院工会、宣传统战部、教育技术中心发布时间:2014-05-12浏览次数:1391

为配合学院党委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锦州市关于开展“从梦想出发——寻找最美劳动者”活动的通知(锦工发[2014]4号)精神,学院决定由工会、宣传统战部、教育技术中心联合开展“寻找身边最美劳动者”活动。通过“寻找身边最美劳动者”活动,挖掘、宣传一批坚定信念、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一线劳动者,激励广大教职工胸怀理想、团结拼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

中国梦•劳动美”——“寻找身边最美劳动者”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458日~201498。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8日~68日,广泛开展活动宣传和先进人物事迹征集。

第二阶段:68日~78日,开展网上投票(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入围候选人名单、主要事迹、评选活动程序、评选标准和投票方法等)

第三阶段:78日~98日,综合评选“身边最美劳动者”,在教师节进行表奖。

三、活动内容

(一)通过各分工会组织推荐、教职工推荐或教职工自荐的方式征集“身边最美劳动者”典型人物。

(二)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在校园网展示各分工会上报的“身边最美劳动者”人选先进事迹。

(三)校园网适时开通“身边最美劳动者”投票平台,供全院师生投票,网上投票占入围候选人总成绩的30%

(四)在推荐、展示和投票的基础上,活动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身边最美劳动者”入选人选,上报学院党委核准。

(五)学院将在9月份联合举行颁奖典礼,颁发“身边最美劳动者”荣誉证书。并通过院报、展板、校园网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身边最美劳动者”人选先进事迹。

四、推荐人选基本要求

(一)推荐人选面向全院的在职教职工。

(二)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的业绩,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三)拥有真挚感人、传播正能量的故事、情节,可作为教职工的表率和楷模。

五、推荐办法

1、各推荐单位需填写推荐表1份,教职工推荐或教职工自荐,也需认真填写自荐表,可直接报院工会。材料需报送书面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yuangonghui2011@sina.com。同时报送2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片1张,4寸工作照片1张。

2、被推荐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3、请各推荐者严格按时间要求及推荐人选条件进行推荐,及早报送推荐名单和材料,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将第一时间在校园网上进行展示。报名截止时间是68日,过期不再受理报名、网络展示等事宜。

六、工作要求

1、院工会负责“寻找身边最美劳动者”活动人选报名、初审,负责协调做好网络展示,协调分工会配合采访拍摄和宣传。宣传统战部、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身边最美劳动者”的事迹挖掘,记者采访拍摄工作,开设“身边最美劳动者”专题专版专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以人物专访的形式,采写、报道一线职工的感人事迹。

2、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身边最美劳动者”的挖掘、推荐工作,推荐质量高、事迹感人、最具典型性的“身边最美劳动者”候选人。并结合各分工会实际,大力宣传各自的劳动者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激发教职工的热情和动力,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曲伟、郝连军,电话:32121283212111

邮箱:yuangonghui2011@sina.com

附件1.“身边最美劳动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