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院第二届“身边最美劳动者”的通知

文章来源:院工会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1189

按照学院工会《关于印发学院<第二届“身边最美劳动者”评选及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石化院工字【20152号)文件精神,院工会决定开展第二届“身边最美劳动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已获得“身边最美劳动者”原则上不参与评选活动。活动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学院发展的各条战线,把在平凡岗位、艰苦岗位上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普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作者等作为评选主体。

二、评选条件

身边最美劳动者”是指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学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为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在本学科(专业)、本领域教职工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堪称楷模的先进人物;在日常工作、管理等方面或某一个方面,某一件事迹感人,可作为教职工表率的职工。

1.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以身作则。言行得体,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长辈。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模范履职,成绩显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立德树人,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3.理念先进,勇于创新。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热爱学习,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管理有方,勇于探索,具有独特人格魅力,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做出突出贡献。

4.甘于奉献,事迹感人。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在平凡普通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事迹感人,群众公认。

5.关爱学生,言传身教。言行举止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三、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在各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由各分工会组织推荐,各分工会采取个人自荐或小组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每个分工会向学院工会推荐候选人1名。

2.院工会采取全院教职工投票和评选活动组委会综合评审的方式,最终产生5位学院第二届“身边最美劳动者”。

四、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身边最美劳动者”的推荐工作,并切实做好本分会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的挖掘、推荐和宣传工作。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立足基层一线,着重推选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能够充分体现示范带动作用,让推荐评选活动成为教职员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要把评选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把评选过程与教育过程结合起来,引导教职工不断强化集体荣誉感,树立良好的风尚,

3.推荐时需填写“身边最美劳动者”推荐表(附件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版),于201663日前将所有材料发送至邮箱:306753500@qq.com,纸质材料报送学院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212111。各分工会要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并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同时提供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以平实质朴的描写,记述发生在候选人身上的真实故事,记录这些一线平凡人物、普通员工身上透射出来的恪尽职守、爱岗爱校、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忠诚祖国的民族精神、时代特征和思想道德品质力量)。

附件1.学院第二届“身边最美劳动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