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展示新成就,喜迎党代会”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院工会、宣传统战部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1200

为迎接我院第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以书画摄影艺术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院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我院绚丽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广大教职工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全院教职工爱校和建设优质高职学院的热情,院工会与宣传统战部决定联合举办“展示新成就,喜迎党代会”书画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1.参展作品主要应反映学院第二届党代会以来改革发展的新成就,展示学院的基本建设、校园风光、实验室建设、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合作办学等感人的精彩瞬间和壮丽画面,特别要展现第二届党代会以来全院教职工为学院改革发展而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和学院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

2.作品题材要贴近工作、生活和现实,立意要健康向上,品位要高雅、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创作要求

1.书法作品,字体不限;绘画作品,风格不限;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但必须是单幅且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历届展览和刊物发表的作品也可以参展。

2.书画作品统一为竖(横)式或斗方,竖(横)式为四尺、六尺整宣纸或对折,斗方不少于二尺。草书篆书附释文。摄影作品规格为12英寸;数码相片提供JPG格式,文件不小于1MB

3.书画参展作品要求作者本人不装裱,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摄影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洗印。

4.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性别、详细通讯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及简要的文字说明。

5.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6.由主办单位装裱的作品原则上不退回,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享有非商业性展览、公益宣传的使用权,使用作品时不再另行通知,并且不支付作者稿酬,但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三、征稿对象

此次征稿,主要面向全院教职工。

四、奖项设立和入展待遇

1.书法、绘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个。另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

2.摄影作品分风光摄影和人物摄影两类。各设特等奖一个。另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

3.获奖和入展作品均颁发证书和纪念品。(同类作品中多奖项获得者,只颁发最高奖一项,纪念品以作者为单位计发。)

五、展出时间地点

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前在学院办公楼一楼展出。

六、其他事宜

1.对在本次展览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2.各分工会推荐教职工书画作品不少于4件;摄影作品不少于10件。截稿日期:20161130日。

3.教职工作品以各分工会为单位报送到院工会办公室(办公楼511房间),联系人:郝连军,电话:3212111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展示新成就,喜迎党代会”书画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