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心理关爱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院工会发布时间:2017-04-12浏览次数:1166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和学院工会工作要点,推进学院教职工EAP服务模式,提高教职工身心素质,院工会决定开展以“关注心理健康、建设幸福家园”为主题的教职工心理关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了解教职工的心理健康状况,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重视、关注和解决心理健康问题,提升教职工身心素质,提高快乐幸福指数,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氛围,形成关爱教职工心理健康的良好局面,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活动内容

1.进行一次心理测评:90症状清单(SCL--90),时间安排为420--422日。

2.举办一次心理行为团体训练活动,时间安排为425--429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分工会按照院工会的安排部署,做好组织工作,将心理关爱活动做实、做细、做好。

(二)做好动员,扩大影响。要加强对教职工心理关爱活动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服务理念,在全院营造关爱教职工心理健康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推进,力求实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关爱教职工心理健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