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歌颂我们伟大祖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引导广大教职工共抒爱国情怀、弘扬爱国主义和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共话祖国新貌、增强爱国情感、展现我院教师风采,充分反映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凝聚人心,激发爱国之情,弘扬爱国之志,经院工会研究决定,举办纪念建国七十周年歌咏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二、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以个人独唱形式进行,唱法不限。
三、报名时间
7月10日截止
四、比赛时间
9月中下旬
五、比赛要求
1.参赛教职工需独唱一首歌曲,选择以爱国、红歌为主题的歌曲,选曲需结合爱国主题。
2.参赛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3.要求感情到位,表情自然大方,声音洪亮,且能够较好的表达歌曲的思想,表现歌曲的音乐形象。
4.演唱顺序由抽签决定。
六、评分原则
1.歌曲内容符合主题。
2.着装得体大方,充分展现教师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3.演唱时精神饱满、积极乐观、保持良好台风。面部表情自然大方,充分显示教职工的朝气和热情。
4.演唱时声音洪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生情并茂吐字清晰,主次声部不走音,强弱对比得当。
七、奖项设置
届时外聘专家评委,根据报名人员比例评选出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