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工作的 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 妇联 离退休中心 关工委发布时间:2024-11-28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工作的

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院长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学院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开展教学单位“职工小家(教师休息室)”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条件

1.“职工小家”设施齐全,包括沙发、桌椅、饮水机等设备‌。环境优美,屋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职工小家”开放时间充足,保证按时全天开放,教师们的使用率高,体验和反馈好‌。

二、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办法

1.教学单位自评申报,由教学单位对“职工小家”的设施、环境和使用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填写“职工小家”考核申报表。

2.‌实地考察‌: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对“职工小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教师的使用情况和反馈。

3.‌综合评定‌:根据设施、环境、开放时间、使用体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的颁发“职工小家”牌。

三、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评选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小家”考核工作,体现“以教师为本”精神,坚守服务教师的初心,着力解决广大教师最关切的问题,给教师提供温馨、舒适的工作与休息环境,满足教师们休息放松、储备精力的需求,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交流洽谈的舒适空间。

2.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日,请将考核申报表和“职工小家”照片发送到gh@lnpc.edu.cn。纸质版送到工会办公室。

附件: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申报表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24年11月28日






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职工小家”位置


“职工小家”负责人

系办主任


系干事


“职工小家”设施环境


“职工小家”开放时间


“职工小家”利用情况


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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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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