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工作的
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院长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学院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开展教学单位“职工小家(教师休息室)”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条件
1.“职工小家”设施齐全,包括沙发、桌椅、饮水机等设备。环境优美,屋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职工小家”开放时间充足,保证按时全天开放,教师们的使用率高,体验和反馈好。
二、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办法
1.教学单位自评申报,由教学单位对“职工小家”的设施、环境和使用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填写“职工小家”考核申报表。
2.实地考察: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对“职工小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教师的使用情况和反馈。
3.综合评定:根据设施、环境、开放时间、使用体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的颁发“职工小家”牌。
三、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评选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小家”考核工作,体现“以教师为本”精神,坚守服务教师的初心,着力解决广大教师最关切的问题,给教师提供温馨、舒适的工作与休息环境,满足教师们休息放松、储备精力的需求,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交流洽谈的舒适空间。
2.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日,请将考核申报表和“职工小家”照片发送到gh@lnpc.edu.cn。纸质版送到工会办公室。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24年11月28日
教学单位“职工小家”考核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职工小家”位置 | “职工小家”负责人 | 系办主任 | ||
系干事 | ||||
“职工小家”设施环境 | ||||
“职工小家”开放时间 | ||||
“职工小家”利用情况 | ||||
教学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