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0-06-16浏览次数:264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务出差审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出差审批流程

公务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或学院领导派遣,并填写出差审批单。

二、审批权限

()中层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同意,主管领导审批;

()中层正职出差由主管领导同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副院级领导出差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院长出差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出差由院长审批。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附件:出差审批单


出差审批单


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出差人


职务


出差地点


出差日期

     至

出差任务


交通工具


部门负责人审批


主管领导

审批


主要领导审批


备   注


备注:

1.出差人员凭此单报销差旅费。

2. 凡乘坐飞机出行的,必须在国家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www.gpticket.org)上使用公务卡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