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务出差审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出差审批流程
公务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或学院领导派遣,并填写出差审批单。
二、审批权限
(一)中层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同意,主管领导审批;
(二)中层正职出差由主管领导同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三)副院级领导出差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四)院长出差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出差由院长审批。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附件:出差审批单
出差审批单
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出差人 | 职务 | ||||
出差地点 | |||||
出差日期 | 至 | ||||
出差任务 | |||||
交通工具 | |||||
部门负责人审批 | 主管领导 审批 | ||||
主要领导审批 | |||||
备 注 |
备注:
1.出差人员凭此单报销差旅费。
2. 凡乘坐飞机出行的,必须在国家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www.gpticket.org)上使用公务卡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