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单位收取被接待人员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如何记账?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次数:12

接待单位收取被接待人员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现金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 - 财政拨款支出 - 基本支出 - 商品服务支出 - 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也可按原会计分录用红字进行冲回,借记务活动费用- 财政拨款支出- 基本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 公务接待费(红字)和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红字),贷记库存现金(红字)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