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组织的调训和统一培训,如党校、行政学院等单位举办的主体班(含中青班、处长班等),有关部门组织的援外培训,不适用《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辽财行〔2017〕457 号),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10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组织的调训和统一培训,如党校、行政学院等单位举办的主体班(含中青班、处长班等),有关部门组织的援外培训,不适用《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辽财行〔2017〕457 号),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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