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在境内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其年度培训计划应与培训费预算编制相统一相适应,省直单位要在每年12 月31 日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同时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备案。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10
省直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在境内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其年度培训计划应与培训费预算编制相统一相适应,省直单位要在每年12 月31 日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同时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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