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给单位人员上党课以及单位干部给本系统本单位人员上业务培训课是否给予课酬?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10

《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每学时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 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 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 元……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各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费管理具体规定”。因此,建议按照本单位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