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每学时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 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 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 元……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各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费管理具体规定”。因此,建议按照本单位具体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10
《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每学时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 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 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 元……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各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费管理具体规定”。因此,建议按照本单位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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