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不属于技术职称序列,邀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担任师资的,讲课费按其原来的职称或级别标准执行。
邀请离退休人员担任师资的,讲课费参照离退休前的职称或级别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9-24浏览次数:10
鉴于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不属于技术职称序列,邀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担任师资的,讲课费按其原来的职称或级别标准执行。
邀请离退休人员担任师资的,讲课费参照离退休前的职称或级别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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