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参加普惠制教育学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员学习过程中事故发生时学院与学员双方的责任,保护学员、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参加普惠制教育学员签订《计算机普惠制教育安全协议书》。此协议共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学院责任
1、指导老师树立为普惠制学员服务的思想,确保教学设备正常使用。
2、指导老师要注意开关好门、窗、水、电。执行教学设备安全规则和发生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并特别注意防盗。
3、指导教师必须带领学员认真学习教学设备操作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对学员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4、指导老师应提醒上课学员用机完毕后,应清点微机及附属设备的数量,检查设备的损坏情况。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杜绝恶意破坏的现象。
第二部分:学员责任
1、学员都已经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学员必须认真学习教学设备操作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追究学员经济责任。
3、因有事、有病不能正常上课的需向指导老师请假。不要带病坚持上课;否则后果自负。
4、在往返学院路上,应注意交通安全、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5、课间休息,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在教学场所吸烟。
第三部分:其它责任
由其它外在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应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附 则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及学员本人各一份;
学员签名: 2006年 月 日
学院(盖章):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 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