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辽宁省第八届教育软件大赛”作品的通知

文章来源:计算机系发布时间:2014-05-23浏览次数:398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各学科课程融合,鼓励教师采用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完成教学活动,并征集学院参加“辽宁省第八届教育软件大赛”作品,学院决定举办第二届教学课件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参赛征集活动由教务处、各教学系部、学院南区及教育技术中心共同主办;大赛常设机构设在教育技术中心。
    二、各个教学系部及学院南区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发动工作;
    三、参赛作品分类:作品制作形式为课程和网络课程两种形式。
    四、参赛征集作品要求:
     1.学院各级各类教学人员均有资格参加作品参赛征集活动;
     2.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创作并且未公开出版,发现有严重抄袭者取消参赛资格,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合作作品填报时必须分先后顺序写清作者姓名,超过10人的作品以制作小组形式填报。
     3.作品的片头应出现规范的课程名称,作品结尾处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若参赛作品引用他人作品,应在作品片尾注明本作品所引用作品的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
    4.参赛作品的所有文件均存放于以作者单位+姓名+课件名称为名的文件夹内。作品要求独立于原开发环境运行,不需安装,内容无病毒。
     5.作品制作形式及要求
    (1)课程
      课程是指某一学科至少一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内容、结构、进程安排和教学实施过程。要求课程包括教师、学生、教材、教学技术手段、教学制度等要素。课程必须要有整体的、全局的观念和视野。
    (2)网络课程
     网络课程是指通过网络表现的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实施的教学活动的总和。要求具有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的特点,能够在标准浏览器中运行。
注:参赛作品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说明部分(使用软件,课程说明等);第二部分为课件主体部分(教学内容);第三部分为课后互动部分。
     五、征稿时间和形式:
     各教学系部及学院南区统一组织,于2007年7月11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参赛作品上传到校园网(IP地址:http://172.16.1.168)教学课件大赛评选展示平台或统一将原稿送交到教育技术中心网站。
六、评选办法
1.评选方式:采取骨干教师网上投票和评选小组评选两种方式,综合评定成绩
2.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审出的获奖作品将被收入“学院课件”教学资源库中,在校园网上推广、交流。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辽宁省第八届教育软件大赛,参赛作品的评审费用200.00元由学院支付。
3.评审推荐小组成员:
组  长:杨静生
副组长:李晓东  刘杰
成  员:教务处正副处长、各系正副主任、南校区教务处正副处长、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及教育技术中心: 赵春江  穆德恒
七、课件评选展示平台建立责任单位:教育技术中心
技术负责人:赵春江  穆德恒
八、课件评审评分标准:
本次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不限应用对象。
评审标准如下:
(一)教学内容
1、教学内容正确,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和严重的文字错误;
2、符合教学要求,体系规范、结构完整严谨;
3.有充分的资料或网络资源链接,资料来源清楚,无侵权行为;
(二)教学设计
1.教学目标清晰,定位准确,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交互良好,具有模拟实践环境,注重能力培养:
3、配有适当习题,有对习题的在线评判或学生自学的效果评价,有作业提交和反馈;
(三)技术性
1.界面人性化,操作方便灵活,没有导航链接错误,启动、链接转换时间短,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2.能根据需要选用最适当的工具,应用效果好;
3、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如视频、声音、动画,并具有相应的控制技术;素材结构规范合理;
(四)艺术性
1、界面布局合理,整体风格统一,色彩搭配协调,符合视觉心理;
2、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配合恰当,符合教学主题;
3、制作精细,吸引力强,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五)其他
1、课件具有一定推广价值,设计新颖且有创意;
2、凡参赛的课件均为作者本人创作,非正式出版的作品;
3、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
九、本通知可到校园网(IP地址:http://172.16.1.168),教学课件大赛评选展示平台上下载。
联系人:刘杰  赵春江  穆德恒
联系电话:3212120    地址:教育技术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