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数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10

关于推荐全国数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全国数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经学校领导同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需熟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在数据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能够积极承担行指委相关工作任务,并获得所在单位支持与必要工作保障。
二、推荐名额
1 名。
三、推荐程序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人员填写《数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 2),于 2026 4 3 12:00 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赵辉
联系电话:15141698686 61701
邮箱地址:2541673302@qq.com
附件:1.关于推荐全国数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2.数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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