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快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全国考委【2007】7号和全国考办教考试办函【2008】10号文件精神,省自考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申请建立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验区,进行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工作。我院作为试点单位参加了网络助学改革工作。
主要内容
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改革课程成绩评定方法,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建立科学的学业综合评价体系。
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专业,部分课程在科学的学业综合评价体系下,实行过程性考核成绩与统考成绩相结合的课程成绩综合评定方式,成绩计算办法:
课程总成绩 = 统考成绩×70% + 过程性考核成绩 × 30%
过程性考核的评分标准由课程学习、阶段测评、综合测评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的比例为:课程学习时长占8%,登陆学习次数占2%,课后作业占10%,阶段测评占10%。过程性考核内容及评定标准如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课程学习(10%) | 学习时长(8%) | 根据课件学习时长占总时长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 |
登陆学习次数(2%) | 根据登陆学习软件的学习次数计算该项得分 | |
作业测评(10%) | 作业测评成绩(10%) | 参加作业测评,依据每阶段测评作业的完成情况计算该项得分 |
阶段测评(10%) | 阶段测评测评成绩(10%) | 参加全省统一时间的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的分数计算该项得分 |
专业及课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基础化学》课程;自动化专业的《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
试行时间
现在至2011年10月考试结束。
说明:
1.此次改革试点专业及课程,学生自愿参加,若不参加,成绩评定办法与原来相同。
2.参加改革课程考试的,还需缴纳一定费用,费用由省自考办统一规定收取。
继续教育中心
20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