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成人高等教育 2022 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27 号)(附件 1)和《教育厅关于 2022 年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478 号)(附件2)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成人高等教育(附件 3)2022 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填报专业:
根据我院办学情况,各相关系需认真研究,结合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势,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成人高等专科学历专业,将确定后的经系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二)填报内容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招生人数
各相关系根据师资情况和办学条件确定初步招生人数。
二、工作要求
(一)开设专业必须是在我院已开设的全日制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二)各相关系应制定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能完全照搬普通高校全日制人才培养方案。遵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包括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附件 4)。
(三)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关键信息,如学习形式、学习年限、专业层次等,应与拟招生专业信息保持一致。人才培养方案需与对应的专业学习形式相匹配。
(四)科学设定总学时学分,合理安排集中面授、在线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学时比例,面授学时比例需占总学时的 20%以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
(五)学院将对各学院(部)报送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如有需要将反馈各系进行修改。
(六)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完成后,不得随意调整。本次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将用于2022 年填报(录取)、2023 年注册学籍(2023 级)的成人函授学生培养。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相关系务必于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5:30 前将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人才培养方案各一份纸质材料,经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7891480@qq.com。
(二)学院初步定于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学术委员会将对各系上报送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如需调整各系进行修改。
(三)审核通过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
(四)未尽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招生专业填报联系人: 杨迪,61444。
继续教育学院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