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贯彻各级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2〕9 号)精神和锦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全体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进出校门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出校,特殊原因必须出校人员,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规划好出行路线和方式,做好个人防护。相关学生管理部门
(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考勤制度,对缺勤人员及时追踪登记。
2. 所有教职员工(含聘请校外进校工作的所有管理、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等人员)非必要不出市,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会议和活动,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原因必须出市人员,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在校期间全体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校园校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减少传播风险。
3. 坚持严把校门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特殊原因必须入校人员,需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并进行体温检测、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无异样后方可入校。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3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