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 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06-10浏览次数:792

各系、部、所: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学院现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高职院校限报3项,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应在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中推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现将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总表》(附件1 

二、《申报书》(附件2)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报送至办公楼507,电子版发送至lnpckyc@126.com。 

报送截止时间:20216月18下午4:30前    

联系人:孙丽华13840658955        

附件1.汇总表.xls

附件2. 申报书.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