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0-2021学年度科技成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07-17浏览次数:190

各系、部、

2020-2021学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开始,该数据将作为省绩效考核、省年度科研统计和学院科研积分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组织教师按时按要求填报。

一、统计的科技成果包括

1.正式出版教材的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专著的著、编著、译著。

2.省级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包括连续型电子期刊、论文集、增刊、习题册)。

3.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二、科技成果统计注意事项

1. 填报平台

请各位老师登录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按照系统中成果类别进行填报。网址:http://shkmis.nanxsys.com:8088/NMIS/login.html;用户名:学院教务管理平台的教师编号;密码:0,请教师登录后自行修改密码。

    论文填报必填项必须填报,否则无法保存。其中“工作量类别”中如无相应选项,均选“市级获奖论文”。保存后,点击“申请”,并刷新查看目录中是否已显示该条信息。

2、佐证材料的要求

1)教材、著作类佐证材料:上传扫描件(封面版权页前言页目录页正文五页封底,顺序合成一个PDF)、字数证明扫描件、CIP核字号检索,以3PDF文档分别上传,文件名分别为:著作名称+扫描件 著作名称+字数证明扫描件 著作名称+CIP核字号检索。

2)论文佐证材料:上传论文扫描件(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封底,顺序合成一个PDF)、检索证明(期刊检索论文检索,顺序合成一个PDF),以2PDF文档分别上传,文件名分别为: 论文名称+扫描件论文名称+检索证明

3)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佐证材料: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PDFPNG格式,文件名为:证书名称+获奖证书扫描件。

4)要求所有电子扫描文件画面清晰、工整、真实有效。

三、说明:

1.学院将根据登记记录和佐证材料对科技成果进行统计,未登记、或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科技成果,将不在统计之列。

2.教育教学成果奖、专利、指导大赛获奖情况将由发展规划与科研处根据备案进行统计,无需本人上报。

截止时间:2021724

联系人:孙丽华 1384065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