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71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现将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1)》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一份(有“案例”的课题),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材料不退还)

4.提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21)》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电子版。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9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办公楼507

联系人:贾雪

联系电话:61703  

电子邮箱:lnpckyc@126.com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_鉴定申请书(2021版).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xls

附件5:关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提供研究案例的说明.doc

附件6: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doc

附件7: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