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辽科发〔2022〕11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2年全市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5月21-28日
主题: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宣传科技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各项科技政策。在全院范围宣传、学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科技进步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职业教育法》使全院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开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锦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等科技规划的政策宣传。
(二)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利用科普方式,聚焦“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家重大战略,科技支撑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
(三)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针对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参加比赛的能力。
(四)坚持以教师为中心,有计划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根据学院科研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系列学术讲座活动,浓厚学院学术氛围,科普学院前沿科研成果,推广学院优秀教育机制。
三、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关注科技周相关活动,积极宣传推广。
联系人:贾雪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