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调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51号要求,现开展教职工学院教职工30天内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调查,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请认真核查,如实填写学院教职工(含部门管理的临时工)30天内(3月25日-4月24日)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信息调查表及统计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及统计表。见附件)
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请于2020年4月28日17时前,将调查表及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lnpcrsc@126.com,纸质版送交人事处406室。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3212018,小号61511
附件:学院教职工30天内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信息调查表.xlsx
人事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