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3月25日,学院下发了《关于教职工返锦的通知》,为做好春季开学准备,要求所有教职工即日起返锦。5月2日,学院下发《关于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的通知》,学院分期错时有序组织学生返校。
为进一步加强返校复学后劳动纪律,明确考勤要求,经学院研究,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后,有关考勤事宜规定如下:
1.教职工必须返回锦州,凡因病、事假等原因未返回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经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凡未经批准而不返回的,按旷工处理。
2.凡常年异地定居的教职工,须办理确认手续,经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可不回到锦州。
3.教职工返回锦州后,因各种原因离开锦州的,均须办理请假手续,并经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经批准因私在工作日离开锦州的,按缺勤处理。
4.凡因疫情管理(如城市封闭或从国外回来,经检验无症状,需要居家隔离)等客观原因不能返回锦州的,需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勤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凡学院核酸检测后因各种原因去省外的,本人入校前须重新提供近一周核酸检测结果。因私出省的,检测费自理。
6.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后执行。
7.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事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