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辽宁“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8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户籍在辽宁省或居住在辽宁省,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
二.评选标准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辽宁振兴发展实践。
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扎根基层,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基层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共同富裕,工作成效突出;自强自立,积极自谋职业、自主创新,诚实守信,在带动就业创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英雄壮举影响深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奋勇争先、冲锋在前,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党委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对各申报候选人审核后,报送人事处。
四、报送要求
《辽宁“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廉政证明、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一式3份,近期二寸照片3张(蓝色背景证件照)。
五、报送方式
报送时间:2022年5月23日
报送地址:人事处
电子邮箱:lnpcrsc@lnpc.edu.cn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416-3212018,校园小号61511
人事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