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07-20浏览次数:1422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学院人选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及要求

1.推荐人选须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现任院级领导原则上不予推荐;已获得过国家或省高等院校教学名师(高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本次不再推荐。

2.各单位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二、推荐名额

1.职教名师:不超过2

2.专业带头人:不超过2

3.骨干教师:不超过2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高职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贯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资格年限。原则上,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均应具15年以上(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630)职业教育教学经历;或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教学5年以上(5 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630),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原则上,骨干教师具有10年以上(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2022630)职业教育教学经历;或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教学3年以上(3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630),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课时要求。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近3 学年(2019~2022 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均不少于180 学时/学年,专业课教师必须为学生主讲2门以上专业课。

骨干教师近3学年(2019~2022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业课教师必须为学生主讲1门以上专业课。

4.其他。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指导教师可直接推荐,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申报材料

1.《辽宁省职业教育职教名师申报表》《辽宁省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申报表》《辽宁省职业教育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123);

2.《辽宁省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 汇总表》(附件4);

3.教学录像。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 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4.相关佐证材料。

五、推荐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报、教学关系所在教学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对各申报候选人审核后,报送人事处。

六、报送方式

报送时间:2022727

报送地点:滨海校区  人事处  904

电子邮箱:lnpcrsc@lnpc.edu.cn

联系人:  唐出

附件:1.辽宁省职业教育职教名师申报表.doc

          2.辽宁省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申报表.doc

        3.辽宁省职业教育骨干教师申报表.doc

        4.辽宁省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27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