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为某高校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由于刚参加工作,喜欢追求新潮,平时经常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国外一些网站。在一次浏览国外网站的过程中,周某某无意当中看到了一些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周某某翻译了一些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并利用微博发布了相关内容。随后,周某某将自己的微博昵称告诉了几名学生,这几名学生又将周某某微博中的内容分别发给了自己的同学、家人和朋友。周某某一共在个人微博上上传了涉及宗教极端思想的博文共计221篇,这些内容传播速度非常快,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并且转发下载量达到500次以上,情节严重。周某某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所在学校给予周某某开除的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