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某理工学院原教师罗某、姜某、杨某某、任某某、刘某某等5人,某工程学院原教师桂某某、孙某某、熊某某、杨某某、周某、陈某、张某某、占某某、赵某某等9人,参与组织省专升本考试舞弊事件。2022年,以上14人均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以上14名涉事教师由所在高校进行开除党籍、行政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并由所在高校报请省教育厅丧失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两校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参与舞弊事件的教师以及监考违规和失职的118名相关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分别予以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以及警告、开除、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