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违规警示案例】58.某教体局段某某申报材料造假问题

文章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9-06浏览次数:61

    2022年12月,在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过程中,因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某教体局人事股段某某将其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资格取得时间由2018年11月18日P图改为2017年12月9日,并将其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表上的职称取得时间作了相应处理。该教体局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不严,相关工作存在疏漏。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省教育厅取消段某某已获得的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资格、取消其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参评资格,教体局给予段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人事股、2023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2023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