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违规警示案例】96.某大学有关人员违规更改研究生复试分数问题

文章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10-29浏览次数:10

    2018年3月22日,某大学计算机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束后,学院院长张某召集党委书记练某某、副院长余某某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某某开会,研究确定拟录取结果,其间对10名考生复试分数进行更改,影响了相关考生的录取结果。张某等4人违规更改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研究生招生的制度和纪律,导致招生结果的不公平不公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免去张某计算机学院院长职务,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入选资格或称号;给予练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管理岗五级降为九级;给予余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业技术岗四级降为八级聘用,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报请撤销其珠江学者称号(2018年10月已被免去副院长职务);给予杨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管理岗六级降为九级。